2024-01-26 14:32:27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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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夏弘方因母亲张春兰出现气喘、咳嗽等症状,将她送至一家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医院治疗。谁知入院治疗后,张春兰的病情不但没有好转,反而急剧恶化,并于住院三天后去世。夏弘方认为医院在诊治过程中存在严重过错,这才导致母亲的死亡,因此要求医院进行赔偿。
医院则全盘否定了夏弘方的主张,认为张春兰患有肺部感染、肺恶性肿瘤等疾病,在就诊时病情已然十分危重,随时可能出现生命危险。医院对张春兰积极给予对症治疗,诊疗及手术措施符合规范,不存在过错,拒绝了夏弘方的索赔要求。
夏弘方与医院经多次沟通后,均无人愿意让步,他于是决定通过法律途径为母亲讨还公道,为此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求助。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沈霞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根据病历资料得知,张春兰的死亡原因是肺占位病变。冠领律师根据丰富的医疗案件办理经验指出:医院称张春兰的病情复杂,随时有病情变化生命危险,但在病情危重告知书中却没有详尽告知医疗措施;张春兰的入院CT显示大量胸腔积液,但医院对其是否需要穿刺或引流并未给予具体分析评估,明显存在注意义务不到位的缺陷;此外医院对张春兰病情的变化记录也不够详细,重视程度不够。
冠领律师据此制定出诉讼方案后,代理夏弘方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向法院申请鉴定医院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如果存在过错,与张春兰的死亡损害后果之间有无因果关系及原因力大小。
2023年5月,鉴定机构出具了司法鉴定意见书,结果与冠领律师的诉前分析相差不大,鉴定意见载明:医院对张春兰的诊疗行为存在医疗过错,其过错与死亡损害后果之间存在一定因果关系,原因力大小为次要原因。
医院对上述鉴定意见不服,申请重新鉴定,经法院审查后不予准许。
冠领律师向法院提出:根据法律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冠领律师随后根据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详细核算了各类赔偿项目的赔偿金额。
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医院限期赔偿夏弘方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30.2万元。
冠领律师依据丰富的办案经验,专业尽责地为夏弘方争取到了最大限度的赔偿,抚慰了死者家属的心绪。(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