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18 09:48:36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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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刑事案件的当事人被法院判处实刑后,往往都会被移送监狱执行刑罚。或许有人会有疑问,如果罪犯生病了,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也必须去监狱执行刑罚吗?其实,如果满足法律的相关规定,也可以不被移送监狱执行。小冠今天便带大家来了解一下,我国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
实刑,顾名思义,就是要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一般指需要实际在监狱或者看守所里面服刑的刑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除了被判处有期徒刑且刑期不足3个月的情形之外,其余被判处实刑的罪犯都要被移送至监狱执行刑罚。而被判了实刑但不用被移送监狱执行的情况,便是我国法律规定的暂予监外执行。
Q1:什么是暂予监外执行?
我国监外执行制度是一种刑罚的变更制度,指在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下,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非实刑)的罪犯,根据法律规定,将刑罚执行的方式与地点进行变更,改为监外执行,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Q2:暂予监外执行就是回归“自由之身”吗?
我国法律规定,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其居住地的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并非不受任何监管。
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履行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等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遵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关于报告、会客、外出、迁居、保外就医等监督管理规定,服从社区矫正机构的管理。
Q3:哪些情况可以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已经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1)患有属于《暂予监外执行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Q4:暂予监外执行就不会再被收监了吗?
并不是。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期间,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
如果发现暂予监外执行罪犯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或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依法予以收监执行。
Q5:暂予监外执行期满就自由了吗?
这要视情况而定,如果暂予监外执行期能够覆盖所判处刑期的,则暂予监外执行期满,就属于刑满释放情况,此时就自由了。但是,如果暂予监外执行期结束后,仍有刑期未结束,则依然需要收监执行,其中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居住地公安机关送交看守所收监执行;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上的,由居住地公安机关送交监狱收监执行。
暂予监外执行制度的设立,体现了我国惩罚罪犯与改造罪犯相结合的刑事政策,更有利于对罪犯的教育、感化和挽救。若刑事案件的当事人确实存在法律规定的几种特殊情形,便可以委托专业律师介入案件,向法院、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申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撰稿人:李舒婷
审稿人: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