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8 16:41:05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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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2017年,李婷入职了上海浦东新区的一家投资公司,担任业务员一职。工作中她勤勤恳恳,收入较为客观,本以为在存两年钱就可以在上海买房安家的,2024年4月的一通电话让她陷入深渊。
那天,李婷像往常一样去到公司工作,突然接到了一通来自公安机关的电话。电话那头,民警严肃地通知她,因涉嫌参与某投资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要求她限期到案接受讯问。
接到这个突如其来的通知,李婷瞬间陷入了巨大的震惊与恐慌之中。她的脑海中闪过了无数个疑问,心中充满了迷茫和不安。李婷不禁自问,我只是个普通的业务员,从未做过违法的事情,怎么竟然会涉嫌犯罪呢?
她以为公安机关弄错了,便抱着怀疑的心理到达警察局。公安机关告诉李婷,她所在公司在未依法取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采用口口相传等公开宣传方式,以承诺10%-16%的固定年化收益率为诱饵,通过线下门店对外销售理财产品,与集资参与人签订《个人出借咨询与服务协议》等书面合同,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至2022年3月案发时,李婷参与非法募集资金的数额达到了6700余万元,而李婷是涉案人之一。
李婷原本以为这只是一份普通工作,却不曾想她在公司负责人的“诱导”下,一步步走向了犯罪道路。如今她却因为公司的违法行为而陷入了困境,这让她感到无法接受。在案件侦查过程中,李婷被告知,投资公司负责人因违法犯罪已被另案处理,而她也将面临单独的刑事指控。
面对指控,李婷后悔不已,希望自己可以获得从轻处罚的机会。为此,她让家属去寻找律师为自己辩护。家属知晓情况后,来到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求助。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姚宇律师、郝云云律师担任本案辩护人。
接案后,冠领律师立即指导李婷退缴了60余万元,并主动向检察机关提出自愿认罪认罚。2023年11月,检察院以李婷涉嫌犯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向当地法院提起公诉,冠领律师作为李婷的辩护律师到庭参加诉讼。
冠领律师担任李婷的辩护人,出庭发表辩护意见指出:
李婷在此案中是被上级领导直接控制和指使,系从犯,依法应减轻处罚。同时,她是在接到公安机关电话后,主动到案,可认定为自首,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罚。另外,李婷在案发后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她适用缓刑不致对所居住的社区产生社会危险性。
综合所述,恳请法院对李婷适用缓刑。这不仅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从轻、减轻处罚的原则,也体现了李婷对自己行为的悔过和改过的态度。通过对李婷的缓刑处理,既可以达到惩罚犯罪的目的,又能给予她改过自新的机会,有助于她重新融入社会,实现法治的教育和引导作用。
经法院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辩护意见,判决李婷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判决下来后,李婷感慨万分,她明白自己将要用很长时间来偿还过去的错误,但同时也坚信,只要勇敢面对、积极改正,未来依然值得期待。(除冠领律师外,本文人物均为化名)
撰稿人:毛梦遥
审稿人: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