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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情侣分手19年后分割共有房屋,冠领律师帮女方分得350万元折价款,比预期提高5倍!

2024-04-30 15:09:28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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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幸福时刻,人们往往不自觉地规划未来生活,期待延续当下的美好。恋人间的承诺便是如此。2003年,吴甜甜与当时的恋人范琦共同购买了位于北京大兴的一处房产。他们商定,双方各拥有房产50%的份额,由范琦向银行申请55万元25年贷款,吴甜甜则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还款责任和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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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仅在第二年,二人便因矛盾分手。此后,范琦独自提前偿还了全部贷款,并于2010年作为按份共有人获得了房产的所有权证。10年后,该房屋的市价已到700万元,范琦欲处理该房屋,联系到了已结婚生子的吴甜甜。

  范琦表示:“当时给你50%的份额属于彩礼,但我们并没有结婚,所以你该把这部分份额还给我。”2020年前后,范琦想以“恋人分手后追回恋爱期间的大额赠与”主张自己对大兴房屋享有全部权益。

  但吴甜甜却对此持不同主张,随后她试图以范琦向她支付70万元房屋折价款的条件,与其达成和解,但未成功。为了尽快解决此事,吴甜甜寻求了多家律所的建议,其中包括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在深思熟虑后,吴甜甜最终委托了冠领律所,与律所指派的李冠松律师建立了联系。

  吴甜甜向冠领律师出示了她与范琦购房时,与房屋产权分配有关的《声明》《公证书》《房屋买卖合同》等文件,并表示范琦支付的首付款中有7万元来源于她取出的存款。冠领律师分析,这些证据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明他们当时基于爱意规划了未来,双方之间的责任义务是平等的,并无赠与的意思,但吴甜甜并未直接付款、范琦支付所有贷款的行为模糊了这一事实。

  随后,为了证明吴甜甜是合理的购房人之一,冠领律师指导吴甜甜去银行导出了自己办理取款业务时的单据,通过连贯的银行交易号与相近的时间,将范琦的付款行为与吴甜甜的取款行为连接了起来。针对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均已组建家庭的状况,冠领律师建议吴甜甜先行采取法律途径维权,以妥善解决过往事务。吴甜甜对此表示认同,紧接着,冠领律师便启动了共有物分割纠纷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冠领律师阐述:根据吴甜甜与范琦在购房前办理的公证声明,双方确认案涉房屋为按份共有,按照共有比例50%计算,吴甜甜应承担的首付款约为7万元。同时,吴甜甜与范琦一同前往银行办理取款和存款业务,吴甜甜将未到期的定期存款7万元取出,且其取款行为与范琦的存款行为紧密相连。鉴于范琦未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其支付首付款的资金来源,故吴甜甜在购房时承担一半首付款的可能性较高。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所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在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后,若确信待证事实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应认定该事实成立,所以吴甜甜应基于共有及事先约定,享有房屋50%的份额。

  此外,范琦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与吴甜甜已进入谈婚论嫁的阶段,也未提供证据表明吴甜甜有索要彩礼的行为。范琦在双方终止恋爱关系后长达15年的时间内未向吴甜甜主张返还房屋份额,且在取得案涉房屋房产证后长达10年的时间内未向法院起诉确认房屋所有权,其主张案涉房屋份额为彩礼的诉求并不合理。

  法院审理后,全盘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案涉房屋归范琦所有,范琦应限期向吴甜甜支付房屋价值的一半折价350万元。

  然而,范琦认为一审法院的审理偏颇,存在错误,不愿向吴甜甜支付,便提起了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并无不当,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最终,冠领律师成功帮助吴甜甜提高了5倍补偿!(除冠领律师外,本文人物均为化名)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