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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上海浦东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调解成功

2024-05-10 11:33:36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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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农村宅基地房屋不可随意买卖,如要转让交易,也仅限于本村村民之间。但在实践中,村民将自家房屋出售给非本村人士的情况并不少见,而在完成交易后,双方往往又很容易产生纠纷。

2011年,时年41岁的安徽人柳先生因已经在上海工作生活多年,打算在当地购房置业。可惜一线城市的房价让他望而却步,权衡过后,柳先生决定采取“曲线救国”策略,既然买不起上海市区的商品房,那就争取在上海的农村买套自建房。

冠领律师代理上海浦东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调解成功

经过考察后,柳先生最终以48万元的价格在浦东新区某村里买到5间房屋,并于同年9月底与房主蒋先生签订了房屋转让合同以及一份附加协议。双方不仅在协议中约定了房屋的成交面积和价格,还对房子未来遇到拆迁时的补偿问题进行了明确约定。

2022年5月,预料之内的征地拆迁如期而至,该房所在地被划入征收范围。但蒋先生向柳先生支付的补偿款数额却低于柳先生的预期,两人因一直协商不成酿成纠纷。

柳先生遂找到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委托律师解决问题,杨洋律师受律所指派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介入后,研究了柳先生与蒋先生签订的协议,发现两人确实约定,如果该房遇到拆迁,蒋先生需向柳先生补偿一套同等面积的商品房或100万元补偿款。虽然柳先生所购房屋的实际拆迁利益不足100万元,但自他买到该房后,至今已居住了11年,一旦拆迁,对其居住和生活都会产生重大影响。而且双方签订协议时,虽预见到了拆迁,却未充分考虑到周边房屋市值增长的问题。考虑到种种现实因素,柳先生还是希望对方能提高补偿标准。

基于此,冠领律师梳理案情后,收集相关证据,代理柳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蒋先生提高补偿。律师提出的请求依据为:双方在签订房屋转让合同时,仅凭常识预见到该房在若干年后同地段商品房市值约100万元,据此设立了合同条款,核心是为保证柳先生有房可住。现在该房同地段的商品房价格飙升,远超预期,这是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按照100万元的标准来履行合同,对于柳先生来说明显有失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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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蒋先生随之也快速反应,委托两位律师提出了反诉,以案涉房屋转让合同不符合土地管理法中对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规定,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

由于柳先生所购房屋仅为被拆迁房屋的一部分,而整套房的可期待拆迁利益很高,双方都有足够强的争取意愿和动机,并对各自的主张提出了合理的理由。双方如果继续争执下去,反而可能会出现对双方都不利的结果。

本着彻底解决问题,化解纠纷的目的,冠领律师主动与法院以及蒋先生取得联系,传达了和解意愿,希望双方能通过对话、沟通,寻求和解方案。

最终,在冠领律师的尽力争取下,蒋先生同意将补偿款提高到120万元,而且可以尽快支付。双方就此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了和解。

为帮柳先生节省诉讼费,冠领律师在拟定和解协议时还灵活运动诉讼策略,只在调解书中商定了60万元补偿款,另外一半则由两人私下达成的协议体现。柳先生在签订协议的当天,就拿到了60万元补偿款,没过多久,剩下的60万元也提前到账。柳先生的补偿问题就此圆满解决,他收到补偿款后第一时间向冠领律师表达了感谢。(文中人物除冠领律师外均为化名)

撰稿人:骆春燕

审稿人: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