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24 10:55:46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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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世杰,一个勤勉工作的普通人。他的同事韩天博,因资金周转需要,向他提出了借款的请求。当时的李世杰并没有闲置资金,可是韩天博却告诉他一个办法,可以帮上忙就是以李世杰的名义为其贷款。出于信任和同事情谊,李世杰便答应了,他通过第三方机构某银行以自己的名义为韩天博贷款,将43000元借给了韩天博。然而,韩天博在借款后却未能按时还款,甚至以各种理由拖延,这让李世杰陷入了困境。
2023年2月,李世杰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43000元借给了韩天博。起初,韩天博还提前支付了约为6个月的银行贷款利息,并于2023年10月在李世杰的催要下支付了约2个月的贷款利息1000元。然而,此后韩天博便再未归还任何款项,甚至对李世杰的催款请求置之不理。
面对同事的失信行为,李世杰感到既愤怒又无奈。他多次尝试与韩天博沟通,但韩天博总是以各种借口拒绝履行还款责任。李世杰深知,仅凭自己的力量难以追回这笔借款,于是他决定寻求法律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朋友的推荐下,李世杰找到了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律所在经过深入研判后,接受了李世杰的委托,指派经验丰富的梁海峡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接案后,迅速向委托人李世杰了解案件的相关信息,并收集了银行催款短信及还款记录、李世杰和韩天博的聊天记录等作为证据材料。“我那时候看到韩天博实在有难处,平时大家相处起来觉得他人还不错,就帮他了。实在是没想到他会做出这样的事情,太气人了!”李世杰多次向冠领律师说道。冠领律师对此表示理解,也安慰委托人李世杰不要着急,随后代理李世杰提起诉讼。
在庭审的过程中,被告韩天博经法院传唤没有到庭。面对这样的情况,冠领律师凭借多年的诉讼经验,有条不紊地向法庭展示收集到的证据,并表示:原告向被告出借的43000元并非源自其个人自有资金,而是通过金融机构贷款后所得。此行为属于从金融机构借贷资金后再行转贷的情形,应被认定为无效的民间借贷行为。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即不具备法律上的约束力。这个借贷合同自始无效,那么基于该合同而取得的财产,就应当依法予以返还。所以被告有义务向原告返还人民币43000元。至于利息损失的问题,因为原告是应被告的要求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并将所贷款项出借给被告,由此产生的利息损失,被告作为直接受益方,依法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以弥补原告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最终经过审理,法院认可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双方的民间借贷行为无效,被告韩天博应向原告李世杰(委托人)偿还款项43000元,并支付相应的利息损失。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提醒所有出于善意帮助他人的网友,在涉及金钱借贷时务必谨慎行事。即便是面对熟悉的同事或朋友,也应明确借贷条件,签订正规协议,并确保双方对还款计划有清晰的认识和承诺。当遇到违约情况时,应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避免陷入不必要的困境。(文中人物除办案律师外均为化名)
撰稿人:胡玉洁
审稿人: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