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28 10:03:35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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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他人代为购房,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就房屋权属产生矛盾的情况时有发生。如果委托双方是亲父子,房屋还有必要从儿子过户到父亲吗?带着这样的疑问,北京朝阳的乔丰年老先生,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乔丰年今年86岁,结发妻子前两年去世了,膝下有长女乔英慈、次子乔安、小女乔娴雪。妻子生前,两人居住在位于六楼的房子里,行动不便,上下楼总悬着一颗心。他们决定卖掉房屋,找儿子乔安帮忙挂名,置换一套位于一层的新居。
妻子去世后,乔丰年独居,乔英慈搬来照顾父亲。眼见自己年事已高,乔丰年找到乔安,希望尽快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未来三个儿女也方便分割遗产。
“爸,房子您就安心住着,缺什么跟我说。”
“爸啊,我是您儿子,我的不就是您的么。”
“爸!您别催了,当时白纸黑字约好的,房子就在我名下!”
乔丰年越催,乔安的回答越令人难过,八旬老人一时不知该怎么办。女儿乔英慈帮忙联系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希望为父亲解决这个问题。冠领律所接受了乔丰年和乔英慈的委托,指派李洋律师代理此案。
“李律师,您看这事儿怎么办?我爸年纪这么大了,总不能让他整天为这事操心吧。”见到冠领律师,乔英慈焦急地说道。
冠领律师耐心地听完乔英慈的讲述,仔细查阅了所有的资料,捕捉到重点:这套房产实际上是由乔丰年夫妇全额出资购买,且他们一直居住于此。律师认为,尽管房产证上写的是乔安的名字,但这并不影响乔丰年作为实际出资人和使用者的事实。
冠领律师调查发现,乔丰年夫妻曾设立遗嘱,内容大致为:案涉房屋在乔安名下,但不能一人独占。乔丰年表示认可遗嘱的内容,目前希望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即可。冠领律师遂代理乔丰年和乔英慈,以合同纠纷作为案由,对乔安和乔娴雪提起诉讼,要求对方配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庭审现场,双方唇枪舌剑,各执一词。乔安坚持认为,既然房产证上写的是他的名字,那么他就拥有处置权。乔娴雪表示支持乔安。冠领律师反驳,在这笔交易中,乔安实际上是在执行父母的委托,购买房产的资金也是来自父母,因此,这套房产的所有权理应归属于乔丰年夫妇。
为了进一步巩固己方的立场,冠领律师提交了一系列有力证据,包括银行流水记录、房屋租赁合同以及邻居们的证言等,这些都证明了乔丰年夫妇才是真正的房主。
乔安拿出遗嘱,主张房屋在其名下,属于双方约定的事实。冠领律师先是肯定了遗嘱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之后指出:“这份遗嘱恰恰表明,乔丰年夫妻与乔安形成委托关系,房屋的实际所有权和使用权仍属乔丰年夫妻所有。”
法院支持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乔安须协助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将房产正式过户到乔丰年名下。
冠领律师凭借着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功帮助乔丰年老人解决了困扰已久的难题,也为更多面临类似情况的家庭提供了宝贵的参考。乔英慈特意代表父亲送来锦旗,感谢律师的倾情付出。(除冠领律师外,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撰稿人:陈娅
审稿人: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