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30 11:18:19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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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执行主任任战敏督导,洪昊律师代理的北京海淀离婚纠纷案,经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民事调解书》:原告(委托人)与被告自愿离婚,女儿由原告抚养,被告按月支付抚养费;现居房产及车辆归原告所有,被告支付原告6万补偿。
何晶晶(化名)是北京海淀人,2010年,与曾志成(化名)携手步入婚姻的殿堂。婚礼那天,阳光明媚,仿佛是上天对他们爱情的祝福。婚后不久,他们迎来了爱情的结晶一个可爱的女儿。女儿的诞生给这个家庭带来了无尽的欢乐和幸福。
之后的日子,两人分工明确,何晶晶细心地照顾着女儿和家庭,曾志成也努力工作,为家庭的未来打拼。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曾经无话不谈的他们,渐渐发现彼此之间的交流变得困难起来。每天下班回家,他们只是简单地问候几句,然后就各自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曾经那些充满激情的话题,那些对未来的美好规划,都渐渐消失在生活的琐碎之中。
他们试图去挽回,想要重新找回曾经的感觉。渐渐地,他们都意识到,尽管过去有着那么多美好的回忆,但现在他们之间就像隔着一层无形的玻璃墙,虽然能看到对方,却再也无法走进彼此的内心。最终,两人平静地做出了那个艰难的决定结束这段婚姻关系。
但在女儿的抚养权问题上,双方出现了分歧。为此,何晶晶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得到女儿的抚养权。她找到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所经过深入研判后,指派洪昊律师来代理此案。
了解了何晶晶的诉求后,冠领律师迅速对案情进行梳理,确定本案主要争议焦点在于女儿的抚养权及房产如何分割等问题。针对案件焦点,冠领律师对案件进行深度分析,从“何晶晶为家庭付出”思路入手,提出先调后诉的方案。
于是,冠领律师联系到曾志成,向他表明:女儿自出生开始便跟着何晶晶生活,感情深厚,若突然分开不利于孩子成长,且何晶晶的父母有充足的时间、精力、物质自愿照顾孩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法院审理抚养权案件,要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所以为了孩子健康快乐成长,孩子由何晶晶抚养更为有利。另外,冠领律师还指出:自婚后以来,何晶晶为了孕育新生命,悉心照料年幼的女儿,毅然放弃了个人职业发展的机会,全心全意地投入到家庭生活中。因此,由何晶晶继续抚养将更有利于维持孩子生活环境的稳定性与连续性,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最后,双方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何晶晶与曾志成自愿离婚,女儿由何晶晶抚养,曾志成按月支付抚养费;现居房产及车辆归何晶晶所有,曾志成支付何晶晶6万补偿款。
在冠领律师的帮助下,何晶晶不仅和平结束了婚姻,还争取到了更多的财产份额,这一结果远超何晶晶预期。冠领律师提醒,在婚姻生活中,夫妻双方应当互相包容,互相理解,这样才能共同享受温馨的时光,保持家庭的和睦与幸福。
撰稿人:毛梦遥
审稿人: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