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31 17:01:36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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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北京朝阳,徐子璇(化名)在房屋中介的陪伴下,来看赖美(化名)挂售的房子。中介小哥滔滔不绝地介绍着:“您看,这屋子南北通透,采光很好,楼层也不高,适合您养老居住,莳花弄草。”
徐子璇很满意这套房子,她今年77岁,儿女都成家立业,自己就想买套房子安享晚年生活。在中介的安排下,徐子璇和赖美坐在一起讨论购房的具体事宜。赖美说明房子是经济适用房,徐子璇表示不介意,愿意一次性支付全款购买。三方签订了《居间服务合同》,徐子璇很快就按照约定支付了230万元购房款。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赖美开始不断找借口推迟办理过户手续,不是说自己有事来不了,就是说经济适用房过户要耐心等待。她的拖延让徐子璇感到不安。直到2024年7月,在徐子璇的一再追问下,赖美坦白了一个令人震惊的事实:原来,房子已经被她抵押给了债主吴元周(化名)。
“你明知道房子卖给我了,为什么还要拿它作抵押?”“我也没办法,实在是还不上钱,只能这么办!”
赖美的态度让徐子璇感到愤怒,房屋被抵押无法过户的消息又让她担忧,她害怕自己辛苦积攒多年的积蓄就这样化为乌有。无奈之下,徐子璇求助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冠领律所指派昝晓律师接手案件,为徐子璇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
冠领律师仔细研究了徐子璇提供的所有材料,并亲自前往朝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了房产的相关信息。她发现,这套房产的历史远比想象中复杂。
最初,房产是由赖美及其前夫共同拥有的,在他们离婚后,房产归属于赖美。到了2023年,赖美补缴了相应的土地使用费,使得房产性质从经济适用房转变为普通商品房。同年8月17日,赖美在没有告知徐子璇的情况下,将房产抵押给了吴元周。
冠领律师迅速固定证据,代理徐子璇提起合同纠纷之诉,将力求尽快督促房屋过户完成。在随后的诉讼过程中,赖美试图通过声称买卖合同无效来逃避责任,辩称230万元实际上是借款而非购房款。而吴元周则声称自己是善意第三人,不应受到徐子璇与赖美之间纠纷的影响。
冠领律师并不受到二人干扰,展示了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中介服务合同以及中介公司出具的情况说明等一系列证据,强调赖美与吴元周之间并没有签订正式的抵押合同,而且吴元周在设立抵押权时也没有实际考察房产的现状,存在明显的过错。
经过一番激烈的法庭辩论,法官最终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认定赖美未经徐子璇同意擅自将房产抵押给吴元周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并判决赖美和吴元周需在判决生效后的十日内,办理涉案房产的抵押权注销登记手续。
得知判决结果,徐子璇高兴地握住冠领律师的手,连声感谢。这一刻,她知道自己的权益得到了保障。徐子璇的故事提醒我们,在进行任何重大财产交易之前,务必谨慎行事,遇到麻烦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目前,案涉房屋的过户程序正在有序进行。
撰稿人:陈娅
审稿人: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