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01 09:46:42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阅读:40
陈顺(化名)原本是上海浦东一家大型物流公司的员工,平时主要负责仓库内的货物搬运和整理。2019年5月的一个工作日上午,陈顺在仓库执行日常搬运任务时,遭遇了自己职业生涯乃至人生中最重大的一次意外。
当时,陈顺正操作一台叉车搬运堆叠的货物,由于货物堆放不稳,加之陈顺在操作中处于视线盲区未能及时察觉风险,货物在搬运过程中突然倒塌,将陈顺压在了下面。事故发生后,同事们迅速将陈顺救出并送往附近医院。
经诊断,陈顺遭受了肋骨骨折、腹部软组织损伤以及腰椎骨折等多处伤害。但令陈顺感到暖心的是,物流公司对此事反应迅速,不仅承担了陈顺的医疗费用,还主动启动了工伤认定流程。因此,陈顺对公司的好感度持续上升,自然而然地签署了公司要求签订的系列文件。
然而,正是在这一看似向好发展的过程中,陈顺忽略了一个重要的细节。那就是物流公司以办理手续为由,让陈顺在一张空白纸上签署了姓名。事后,这张空白纸被物流公司添加了“本人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与公司无关,并放弃工伤理赔中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字样,形成了一份对陈顺十分不利的《声明》。
当陈顺得知这一情况时,对公司的作为感到既惊讶又愤怒。他认为自己在工作中受伤,理应享有工伤赔偿的权利。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陈顺决定寻求法律帮助,便来到了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经律所委派,陈旭东律师代理本案。
经过对案情进行细致的梳理和分析后,冠领律师认为物流公司提供的《声明》存在重大瑕疵。一方面,陈顺签名时纸张为空白,无法体现其真实意愿;另一方面,即便该声明有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陈顺自身仅需对自身未尽注意义务承担部分过错责任,用人单位仍应承担大部分工伤赔偿责任。
基于此,冠领律师代理陈顺提起仲裁申请,要求物流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仲裁过程中,冠领律师详细阐述了陈顺的工伤事实、法律依据以及物流公司的违法行为,针对物流公司毫无根据的抗辩进行了有力反驳。
面对攻势凌厉的冠领律师,物流公司逐渐认识到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对陈顺权益的侵害,态度开始软化。在仲裁庭的主持下,物流公司同意进行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协议约定,物流公司将限期内向陈顺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2万元,并确认双方的劳动关系于2023年10月正式解除。2024年7月9日,仲裁委员会出具了本案的《调解书》,对双方协议的法律效力予以确认。
此次调解的成功,不仅为陈顺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也为他未来的生活和工作提供了些许保障。结案后,陈顺对冠领律师表达了诚挚的感谢,他说:“没有陈律师的帮助,我可能还在为这份不公平的声明而苦恼。现在,我终于可以安心地开始新的生活了。”
撰稿人:张宏领
审稿人: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