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03 11:29:34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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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的一天,年近八旬的北京石景山人林英正坐在冠领律所的咨询室里,颤巍巍地翻出一张泛黄的借条递给律师:6万余元的借款金额旁,赫然盖着当地某金融公司鲜红的公章。窗外落叶纷飞,林英的心却比秋风更凉。在冠领律师耐心的引导下,林英向律师讲述了事情原委。
原来,在2020年,这家金融公司的老板以扩大经营为由,向远房亲戚林英提出了借款的请求。出于对公司的信任,加之高利息的诱惑,林英将一笔积蓄借了出去。但好景不长,金融公司的经营状况急转直下,最终陷入资不抵债的困境。先是公司老板电话停机失联,继而办公场所人去楼空。
2023年初,走投无路的林英只得将该公司诉至法院。尽管法院判决支持了林英的诉求,要求对方还款,但金融公司对此置若罔闻。随后,林英申请了强制执行程序,却惊讶地发现该公司账户中已经空空如也,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是典型的“空壳公司”。
无奈之下,林英找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所经过研判接受委托,指派律师朱哲代理此案。
接手案件后,冠领律师立刻展开了详细的调查,先是前往法院,调取了林英与金融公司的借贷合同、判决书等相关文件,然后又前往工商局,查询了金融公司的工商档案,了解了公司的股东结构和出资情况。
经过一系列的调查,律师发现,金融公司的股东张晓磊和李建,虽然认缴了570万元的出资,但实际上一分钱都没有缴纳。而且,他们的认缴出资时间还远在2047年。对此,律师冷静分析道:依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在金融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林英有权要求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提前缴纳认缴出资。于是,律师决定以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为由,将张晓磊和李建告上法庭,并陈述了上述观点。
法庭上,张晓磊和李建经法院传唤拒不到庭。2025年3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张晓磊和李建在未缴纳的出资范围内,对林英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判决结果出来后,林英露出了久违的笑容。窗外春光明媚,那张泛黄的借条也仿佛镀上了一层希望的金边。(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陈雨欣
审稿人: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