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15 10:31:38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阅读:14
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可当婚姻走到尽头,那些曾经的温情往往被现实的利益切割得支离破碎。2009年的北京朝阳区,张丽和李富业在民政局默默签下了离婚协议。二十多年的婚姻,最终化作薄薄一纸文书。协议书上写着:两人共同承租的房屋,由双方各享一半利益,房租各付一半。
时间一晃到了2018年。北京市的房屋政策突然有变,允许承租房买断产权。消息传来,张丽心里一动。这房子虽老,却是她和李富业婚姻里唯一的共同财产。于是,她找到前夫商量:“老李,房子能买了,咱们一起出钱买下来吧,产权一人一半。”李富业沉吟片刻,点了点头:“行,我用工龄抵扣,你出现钱。”
就这样,两人一拍即合,白纸黑字签下了《购房协议》。张丽东拼西凑了几万元,把钱交给了李富业。很快,房子被顺利买下,登记在了李富业名下。张丽没多想,毕竟协议写得明明白白,她占一半份额。
然而,到了2019年底,张丽偶然听说房子竟被李富业偷偷过户给了新结交的女友孙慧。面对张丽的质问,李富业支支吾吾,只辩解说是一时糊涂。张丽又气又急,可房子已经过户,她该怎么办呢?
走投无路之下,张丽找到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所初步研判案情后,指派律师陈允良、肖坤代理此案。
接手此案后,面对时间跨度长达近十年的事实,冠领律师首先调取了张丽与李富业在2009年离婚时的原始档案材料,并走访了民政局、房管局等相关单位,核实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内容及房屋承租权归属的情况。
随后,律师对2018年双方签订的《购房协议》进行了重点分析。这份协议内容清晰、条款明确,详细约定了出资方式以及产权比例。为了进一步夯实证据基础,律师还协助张丽收集了当年支付购房款的银行转账记录等辅助性证据,确保该协议的真实性。随后,律师代理张丽向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中,孙慧辩称自己是善意取得。对此,冠领律师据理力争,指出案涉房屋是张丽与前夫的共同财产,李富业无权单独处分共有财产。而且,孙慧在接受如此大额财产的赠与时,未核实房屋权属状况、未签署正式合同、也未支付任何对价,明显不符合一般交易逻辑,不能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善意第三人”,涉嫌恶意串通。
2022年12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张丽享有案涉房屋50%的产权;李富业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协助张丽办理案涉房屋的增名手续。
至此,在冠领律师的努力下,本案顺利迎来胜诉结果。对于张丽来说,她的晚年,终于有了一方可以安心的天地。(文中人物除办案律师外均为化名)
撰稿人:陈雨欣
审稿人: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