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20 10:34:15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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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的夏夜闷热难耐,王丽站在公司仓库外,望着紧闭的大门,心中五味杂陈。她曾是某美妆公司的股东之一,与其他四位伙伴共同打拼多年,将原创品牌从无到有推向市场。然而,随着公司的发展,股东间的矛盾逐渐浮出水面。2023年6月,一纸《股权退出协议》的签订,本以为是体面的分道扬镳,却没想到成了一场风波的开始。
协议约定,王丽和其他三位股东退出公司,股权由大股东张慧琴全盘接手,公司资产按持股比例分配。起初,一切看似顺利。其他三位股东陆续拿到了应得的货物和现金,唯独王丽的那部分迟迟未能兑现。她的货物被扣在仓库,后台云端账号虽显示库存,却因系统由张慧琴控制而无法提货。更令王丽气愤的是,账户中剩余的9053元分红也被搪塞拒付。
面对这一局面,王丽多次找张慧琴交涉,但对方始终避重就轻,反而指责王丽存在商标侵权行为。原来,王丽曾将原公司品牌的商标转移到自己名下的新公司,这成了张慧琴拒绝履约的挡箭牌。双方矛盾不断升级,沟通陷入僵局。
2024年8月,多次催讨无果后,王丽决定来到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律师张兵代理本案。
详细了解案情后,冠领律师迅速展开行动,系统梳理了后台云端账号的数据、《股权退出协议》关于退股的协议条款和双方往来沟通记录。律师认为,协议中明确约定了资产分配方式,张慧琴拒不分配资产的行为显然构成违约。紧接着,律师代理王丽向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中,张慧琴提出抗辩,声称因存在商标侵权纠纷,所以她才无法继续履行协议。
对此,冠领律师沉着应对,从多个维度进行了有力反驳:
第一,《股权退出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各方应严格履行。后台云端数据清晰显示王丽的货物仍在仓库中,张慧琴作为后台云端控制方有义务配合提货。
第二,所谓“商标侵权纠纷”与本案无关,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不能作为违约的理由。根据合同相对性的原则,《股权退出协议》约定的资产分配义务必须独立执行。
最后,基于上述事实认定和法律分析,由于张慧琴无故扣押王丽依约应得的公司货物,致使王丽无法正常销售获利,已构成根本违约。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张慧琴除需返还货物及分红外,还应向王丽支付相应违约金。
2025年4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张慧琴需限期支付货物损失11.7万元、剩余分红9053元及违约金2.3万元。判决结果出来后,冠领律师又协助王丽完成了后续执行工作,确保判决结果得到切实履行。
在这场商业纠纷中,王丽切身体会到,白纸黑字的协议和专业的法律护航缺一不可。站在新的起点上,王丽将带着这次投资创业的经验,继续在商海中砥砺前行。(除冠领律师外,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撰稿人:陈雨欣
审稿人: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