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18 11:35:22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阅读:4
2023年10月初,北京房山公交车司机赵闯拨通了队长的电话,语气里藏着一丝难以掩饰的慌乱:“队长,我这两天有点事,来不了了,您看能不能帮忙跟别人换个班?”电话那头传来一声干脆的“知道了”,随即便响起忙音。
捏着手机出神的赵闯心里七上八下,并未因这次顺利请假感到轻松9月的那场冲突余波未平,公安机关突如其来的传唤通知,让他完全摸不透未来的走向。请完假后,赵闯告知妻子陶杏,如果他不能马上回来,就由她代他继续请假。做了33年司机的赵闯向来重视工作,陶杏自然了解这点,担心之余忙应下此事。
果然,请假次日,赵闯就被刑事拘留了,陶杏依嘱托向公司续假。起初,她只请了几天,没过多久队长便来电询问,她当即带着《拘留通知书》赶到单位说明情况。看着队长复印了一份,她适时提出写请假条,但对方却说必须本人书写,拒绝了她。之后,因不知赵闯何时能归,她又多次打电话续假。
可10月底,公司还是以赵闯“多天未到岗且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为由,将他辞退。赵闯获释回家后,陶杏来不及问他这几日的情况,连忙把收到的处理决定给他看,又翻出通话记录解释。看着一连串的通话记录,赵闯震惊又疑惑。思来想去,他求助到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所指派韩梦青律师代理此案。
2024年1月,冠领律师梳理案情后认为,公司解除合同的理由缺乏合理性。她结合赵闯33年的工龄核算出应得赔偿,代理其提起劳动仲裁。仲裁期间,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明确赵闯不构成刑事犯罪。赵闯以为这是维权路上的曙光,但接下来他还是收到了驳回诉求的仲裁裁决。
但他没有放弃,旋即由冠领律师代理他提起了诉讼。庭审中,公司方坚称:赵闯的通话只是调班请求,家属起初没说明真实情况;即便后来提过拘留,也没明确返岗时间,更没按《考勤管理规定》办理本人书面请假。“公司制度规定,被拘留期间无法工作一律按旷工处理,他连续旷工超3天,完全符合解除条件。”
对此,冠领律师逐条反驳:陶杏不仅多次电话告知赵闯被拘留的情况,还当面提交了拘留证明,队长复印后归还原件的行为,足以证明公司对缺勤原因完全知情;拘留期间人身自由受限属于不可抗力,显然不符合“无正当理由缺勤”的旷工定义。
更关键的是,公司《劳动合同管理细则》将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纳入解除事由,明显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中仅允许“被追究刑事责任”时解除合同的规定,已涉嫌恶意解除劳动合同。
最终,法院经审理支持了冠领律师的观点,但仅判决公司支付20多万元。冠领律师发现,法院认定赵闯月平均工资超过2023年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适用了“补偿年限最高12年”的限制。她认为该认定不合理,继续代理赵闯提起上诉。公司也因坚持不应赔偿,同样提起上诉。
二审中,律师明确指出,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已清晰证明赵闯不构成刑事犯罪,其继续任职公交车司机符合社会规范,公司的解除行为具有违法性;同时针对一审法院关于工资标准的认定,详细列举证据进行说明。
最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各退一步:赵闯同意将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诉求,变更为接受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以此消除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行为的违法性;公司方面也同意在一审判决基础上多支付补偿,案件以赵闯获得34.2万余元调解结案。
拿到调解书那天,赵闯特意制作了一面锦旗,送到冠领律所。他对冠领律师反复说着感谢。之后,他来到曾经工作过的公交场站,看着熟悉的公交车缓缓驶出站台,与过去的33年工作做了场正式的告别(除冠领律师外,本文人物均为化名)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