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18 11:43:25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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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深秋的一个午后,上海青浦,沈志国正在东边老宅的院子里修补窗户,忽然听见院门外传来脚步声。侄子沈晓峰拎着水果站在门口,脸上带着几分不自然的客气。“叔,我来看看您。有件事想跟您商量。”沈晓峰提了提手里拿着的礼品,语气里带着试探,“东边这房子,您能不能腾出来?我想接我爸回来住。”
沈志国手里的刨子顿在木头上,木屑簌簌落在鞋面上,他抬头打量着沈晓峰这是他哥哥沈建国的孩子。沈建国有精神疾病,这些年全靠沈志国照料生活和医疗。沈晓峰的母亲生下他没多久就带着他离开了,直到沈晓峰成年,父子俩才见得多些。半年前,沈晓峰突然提出要变更监护权,说自己更方便照顾父亲。沈志国想着年轻人有孝心是好事,便没反对。可监护权刚到手,怎么就盯上房子了?
“你爸这病,回家住怕是不方便。”他放下刨子,往屋里让侄子,“进来坐,喝杯茶。”
“叔,我知道您照顾我爸多年,”沈晓峰没动,直接说出了自己的目的,“但我爸的监护权已经到我这儿了,他的房子自然该由我管着。”他说,宅基地登记表上,东边老宅的户主框中有他父亲的名字。
沈志国心里一沉,他蹲在门槛上,捡起块碎木片在地上划着,想和侄子讲讲房屋的来龙去脉。但沈晓峰却渐渐不耐烦:“这房子必须归我爸,要么您搬出去,要么我就去法院起诉。”说罢扭头就走。
看着侄子的背影,沈志国捏着手里的刨子,指节泛白。没过多久,法院传票果然寄来了。沈志国为了维权,找到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侯一诺律师接受律所指派代理应诉。
沈志国告知律师,这个宅子经历了1986年翻建、1989年加建,两次申请均是以他们一家人的名义办理的。但实际上,因父母年迈、哥哥沈建国患病、姐姐后面出嫁,出资全由他一人完成。接着,他如实说,1991年登记时,宅子分成了东西两户,东侧户主登记为父亲和哥哥,西侧则登记为他本人。
冠领律师分析,案件的核心是房屋归属争议,本案需证明房屋属家庭共同财产且沈志国存在实际添附。律师根据沈志国的叙述,建议寻找关键证人:参与初期建设的姐姐、见证房屋维护的老邻居、房屋加建时的施工队负责人,以佐证房屋建造的参与人员、资金来源及沈志国的付出,同时说明沈建国因病情未参与建设的事实。
诉讼中,沈晓峰主张沈建国是东院房屋的合法权利人,自己作为法定监护人有权管理该财产,认为沈志国应腾退房屋,并提交了沈建国的户籍证明、监护权材料作为依据。
冠领律师申请传唤相关证人出庭作证,并跟着指出:沈晓峰无法证明房屋归他父亲个人所有,而现有证据清晰呈现,房屋初建、翻建、加建的全过程,均由沈志国主导或单独出资,属家庭共同财产且沈志国贡献显著。
从物权取得角度,沈志国因出资建设取得房屋相应份额权利;从公平原则出发,其多年照顾兄长、维护房屋,不应被剥夺居住使用权利。监护权与房屋所有权无必然联系,沈晓峰仅凭监护权主张房屋腾退,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法院驳回沈晓峰诉求。
2024年12月,法院经过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沈志国的权利得到了维护。走出法院时,沈志国抬头看了看天,阳光穿过云层落在身上。他决定下午去医院看看哥哥,带着他最爱吃的红烧肉。有些东西,终究比房子更重要。(除冠领律师外,本文人物均为化名)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