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5-08 11:44:01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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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西城的陈佩兰退休后,靠着多年积蓄安享晚年。她平日喜欢在小区广场闲坐聊天,期间结识了比自己小近十岁的沈兆华。沈兆华是河北唐山人,暂来北京帮女儿照顾孩子,因还未交到相熟的朋友,一来二去,两人走动愈发频繁,关系也渐渐亲近起来。
沈兆华的主业是理财产品销售,得知陈佩兰手头有闲置资金后,便时常主动与她聊起理财相关话题。即使回到唐山,她也常劝说陈佩兰:“钱存在银行也是闲置,不如托付给我打理。这样既能帮我完成业绩,收益利率还比银行存款高不少。”

架不住沈兆华的反复劝说,再加上平日相处积累的信任,陈佩兰自2020年起,先后多次向沈兆华转出大额资金。收到款项后,沈兆华以个人名义与资产管理公司签订合同,用这笔钱认购了理财产品。
为让陈佩兰安心,沈兆华通过微信多次出具借条,明确每笔借款的金额、期限,以及8.7%的年化利率。后续账目变动时,她还主动作废旧借条,重新出具凭证确认借款总额。
此后,双方时常就理财产品的运营与收益情况进行沟通。2024年5月,陈佩兰得知该产品无法按期兑付,出于对资金安全的担忧,多次催促沈兆华还款。沈兆华虽口头表示愿意还款,却始终未采取实际行动。
在多次催要无果后,陈佩兰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提起诉讼。律所指派王善洲律师代理此案。他凭借银行转账记录、微信借条等直接证据,代理陈佩兰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向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沈兆华支付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
涉诉后,沈兆华改变主张,否认双方存在借贷关系,声称系委托合同关系,认为陈佩兰应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同时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本案应当移送至唐山某区法院审理。但经律师系统论证,该管辖异议经一审、二审两级审理均被驳回,案件最终确定由西城区法院审理。
诉讼过程中,沈兆华主张借条实质为收款凭证,约定的利率是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且所有微信聊天记录均围绕理财展开,可证明款项用于购买理财,双方构成委托合同关系,并请求法院结合聊天上下文、逻辑推理及日常生活经验对在案证据进行审核。

对此,冠领律师当庭反驳:沈兆华多次出具借条,清晰约定金额、期限和利率,足以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双方从未明确约定委托理财,陈佩兰了解理财进展,是因为该情况直接影响沈兆华能否按期还款,并非认可委托关系;且理财合同均由沈兆华个人签订,进一步印证款项性质为借款。
一审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经核算确认陈佩兰实际出借本金58万元,认定双方民间借贷关系合法有效,沈兆华主张的委托理财关系无事实与法律依据,判决其支付本金58万元、利息5万余元,并以58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8.7%支付自2024年5月1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
沈兆华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仍坚持委托理财的抗辩理由,还主张一审存在枉法裁判、陈佩兰系虚假诉讼。冠领律师在二审中进一步夯实观点:借条是认定借贷合意的核心证据,微信聊天记录中并无陈佩兰委托理财的明确表述,理财合同由沈兆华个人签订,无法推翻款项的借款性质;且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2026年4月30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确认了一审认定的事实,认为沈兆华的上诉主张缺乏依据,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陈佩兰的债权经两审终审,得到了充分维护。
此案警示广大老年人,面对高收益理财推销需保持警惕,闲置资金处置应谨慎,切勿轻易向他人转账;若发生大额资金往来,务必留存借条、转账记录等关键证据,遭遇纠纷时及时委托专业律师维权,守护好自己的养老钱。(除冠领律师外,本文人物均为化名)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