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23 10:56:49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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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官司下来,我真切感受到了祖国司法的公正,也由衷佩服冠领律师的专业与尽责!”黄希凯在接受冠领律所的回访时如是感慨。
故事要从一对夫妻说起。黄琳和程振国是于惠芳的大女儿及女婿。2022年6月,程振国离世,半年后,黄琳也追随而去。这对夫妻生前有两套房产,银行账户里也存着高额存款。因两人儿子早年离世,于惠芳此时应是黄琳唯一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然而,她还未从丧女之痛中缓过神来,便收到程振刚(程振国的弟弟)夫妇发来的消息:程振国生前已立下《委托书兼遗嘱》,将全部家产交由他们管理,故不再向于惠芳分割。
于惠芳的儿子黄希凯得知此事后,便着手为母亲追回合法遗产,但多方咨询均被告知遗嘱效力优先,胜诉希望渺茫。2024年3月,经亲戚推荐,黄希凯联系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所研判后,指派穆晓律师代理此案。

经深入分析案情,律师指出,夫妻共同财产应先析产,再谈继承;且夫妻一方只能处分自身合法财产,无权擅自安排配偶的财产权益。据此,律师明确诉讼方向:不就程振国的个人财产作过多纠缠,重点追回黄琳在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份额以及个人遗产。
方向虽已明确,办案过程却并非坦途。首先,于惠芳已年过九旬,对接事项只能由黄希凯代办,而黄希凯定居德国多年,中德两地存在时差,律师经常在深夜与黄希凯沟通案情;其次,为保障工作准确性,律师需要以书面形式详细说明案件进展,工作量明显增多;更棘手的是,被继承人财产分散多地,且涉及理财兑付、微信转账等不同类别,律师必须逐项查询、逐笔核对,将繁杂的材料梳理成清晰证据链。做好准备工作后,律师代理委托人提起诉讼,主张属于黄琳的财产应由于惠芳继承。
庭审中,程振刚夫妇坚称遗嘱真实有效,拒分遗产。
冠领律师向法庭提交全套财产明细,厘清每笔资金的归属,并强调:针对案涉遗嘱的两次鉴定,均因样本不足而终止,遗嘱真实性存疑;即便真实,程振国也仅能通过遗嘱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无权处置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黄琳的份额,越权处分部分不发生法律效力。
2025年3月,一审法院审理后采纳冠领律师意见,判决于惠芳继承两套房产各50%份额(价值共计近180万元),以及被继承人多个账户中属于黄琳的92万余元存款。
程振刚一方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中,冠领律师围绕事实进行答辩。法院审理后,将应由于惠芳继承的存款金额调整至87万余元,其他判项予以维持。
但程振刚还是不认可这个结果,又申请再审,提出被继承人曾接受他们照顾,即使适用法定继承,他们也能够以主要扶养人身份分得部分遗产。冠领律师则从经济供养、生活照料、精神慰藉三个维度,证明被告的行为没有达到“扶养”程度,无权分得遗产。

最终,法院裁定驳回程振刚夫妇的再审申请。
份额虽定,但两套房产的按份共有状态仍有纠纷隐患。为彻底解决问题,冠领律师再次代理于惠芳提起共有物分割诉讼,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两处房产由于惠芳继承并变卖,变卖价款中于惠芳先行享有30万元,剩余部分双方各得50%。这一方案不仅明确了房产处置路径,还为委托人争取到额外30万元的利益。
案件办结后,黄希凯向冠领律所送来致谢锦旗,并在访谈中感叹:“困难重重,但冠领律师总是非常耐心地与我沟通,尽心尽责。我的太太即使听不懂中文,都对冠领律师的服务态度予以高度认可。真心祝愿冠领律所可以走向世界,中国法律走向更美好的未来!”访谈结束后,黄希凯先生与冠领律所主任周旭亮合影留念。(见下图)(除冠领律师外,文中其余人员姓名均为化名)
撰稿人:朱晋依
审稿人: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