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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广东深圳劳动纠纷案仲裁成功

2026-09-20 14:05:34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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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的秦宁在广东深圳担任货车司机。他的工作任务是每天下午4点到凌晨2点帮助凌美公司运送货物。

2026年4月1日的清晨,秦宁像往常一样准备开始工作时,凌美公司法定代表人一句冰冷的“你比较忙,我们这里的工作不合适你”,直接叫停了他的所有工作。那一刻,秦宁感到的不仅是失业的迷茫,更是一种被随意抛弃的委屈。他想起自己从2025年7月入职以来的点点滴滴,想起自己熬过的大夜,他不明白,自己明明遵守着公司的安排,为何会被公司开除?他更不明白,为什么公司可以随意决定他的去留,连一份像样的劳动合同都没有。

在不解与迷茫中,他联系到了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冠领(深圳)律所经研判,指派律师肖爱成和实习律师王秋景代理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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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见面,秦宁的眼中写满了疲惫与不甘。他向律师们倾诉了这段不愉快的经历,语气中带着对公平的渴望。冠领律师耐心倾听,梳理出案件的核心事实:秦宁自2025年7月24日起为凌美公司提供劳动,按要求运送货物是公司业务的组成部分,接受公司管理人员的指挥与考勤管理。

律师认为,本案的关键在于证明双方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为此,冠领律师指导秦宁整理了所有相关证据,包括微信聊天记录、工资转账记录、工作安排截图等。随后,便代理秦宁向当地仲裁委员会提起了劳动仲裁。

庭审中,凌美公司称,秦宁从事的是三轮车送货工作,双方约定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报酬,每10天左右结算一次,不存在人身依附及管理关系,仅为按量计酬的劳务合作关系。此外,公司还辩称秦宁存在上班迟到、频繁请假等行为,严重违反公司纪律,故予以解雇。

冠领律师首先指出,秦宁的工作时间由公司固定安排,请假需提前报批,工资构成中包含与出勤挂钩的全勤奖,这些事实充分证明了公司对秦宁实施了有效的劳动管理,双方之间具备人格、经济及组织上的从属性,符合劳动关系的本质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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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针对公司提出的解雇理由,律师逐一进行了反驳。关于迟到问题,虽然聊天记录显示秦宁确有迟到情形,但公司并未提交依法制定的考勤管理制度,也未证明迟到行为达到“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程度。关于请假频繁,公司虽称曾发布公告限制工作日请假,但未能举证证明该公告已向秦宁有效公示,且秦宁的请假均提前报批并获批准。

最后,律师强调,公司在缺乏明确规章制度依据、未对秦宁进行累计纪律处分、亦未给予其申辩或改正机会的情况下,径行以工作不合适为由解除劳动关系,解除行为在实体和程序上均不符合法定要求,构成违法解除。

2026年8月26日,仲裁委员会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核心观点,认为秦宁与公司之间的关系符合劳动关系的法定要件,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其解除行为合法,构成违法解除,判决凌美公司支付秦宁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7万余元。

当裁决书送达秦宁手中时,他长久以来紧绷的神经终于放松下来。这不仅是一场官司的胜利,更是对他作为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确认,是对被随意解雇行为的有力回击。(除办案律师外,文中人物、公司名称均为化名)

撰写人:杨佳钰

审核主编: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