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于婚姻家庭关系的规定,平衡了婚姻家庭中各方的利益,实现了尊重婚姻主体与维护社会稳定发展需要的目标。在实践中,出现了夫妻感情一直不合,在宝宝出生后不久,女方坚决离婚,但夫妻双方无法就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达成一致的情况。
冠领律师:你们签订的协议书,性质上属于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与扶养人订立的,以被扶养人生养死葬及财产的遗赠为内容的协议,这类协议在我国的社会生活和司法实践中常见并被接受,它能在老人自主、自愿的情况下,更好地满足老人晚年所需的物质供养、精神支持或陪伴。
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婚姻关系或许是世界上最复杂的关系,尤其是在即将离婚时,夫妻双方的是非曲直,各种利益与情感,让人难以弄清。确实,一段婚姻中不会存在绝对的公平,总有人会在某件事上多付出一些,在其他事上少付出一些,难以量化。所以,近些年来,在不少离婚案件中当事人会发出这样的声音: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偿还,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夫妻一方为家庭生活所负债务,原则上应当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家庭日常生活”应当具备“日常性”和“合理性”,一般包括日常生活消费、日常精神消费、日常投资性消费以及为赡养老人、教育抚育子女的合理花费等,应该结合夫妻的家庭生活水准、借贷的目的等因素综合衡量。
《民法典》第1079条明文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罚款似乎成了公司管理的一个必要手段,但公司真的有权罚款吗?对于劳动关系中隐藏的法律问题,你知道几个?这不,当事人小刘就因为合同、罚款等问题与公司发生了纠纷。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小刘向上海冠领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