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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律师在线有问必答|老人摔伤未告知家属,敬老院需要为其病故担责吗?

2021-12-17 13:40:29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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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律师 ·在线答疑

专业问题简单化

孟先生 本期在线提问网友

任律师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孟先生:任律师,您好!我家在上海,因为工作特别忙,需要经常出差,只能将年迈的父亲送到敬老院。没想到,父亲居然在那里出了事。任律师,我想向您请教一些相关的法律问题。

  任律师:你好!孟先生,请你说明具体的情况。

  孟先生:我父亲在敬老院的卫生间中不慎摔倒了,敬老院检查后认为我父亲除了右腿骨折之外,没有别的伤痛情况,身体应无大碍,就没有及时将父亲送往医院做更全面的检查,也没有通知我和其他的家人。可是,父亲第二天一早就开始发烧,不久前因病去世了。请问敬老院是否该为我父亲的病故负责?

  任律师:如果敬老院一直没有将您的父亲送医,且直至他病故都没有通知家属,那么敬老院确实要为此承担一定的责任,何况您的父亲摔倒之事,敬老院的相关工作人员也有失职之嫌。

  孟先生:我也觉得敬老院是有责任的,我能追究其法律责任吗?

  任律师:请问您的父亲发烧后,敬老院是否通知了您和您的家人?

  孟先生:父亲发烧后不久,就开始出现高烧不退,甚至神志不清的症状,这时敬老院通知了我,因为我当时出差在外,敬老院就先将他送到医院。几天后,我赶到医院看望病重的父亲。可惜经过一个多月的抢救,父亲还是因为多器官衰竭去世了。所以我认为敬老院没有及时告知我们父亲摔倒的情况有过错。

  任律师:这么说,是敬老院将你父亲送往医院后,你才赶去的,请问当时有其他家属第一时间赶去陪护吗?

  孟先生:没有,我没能第一时间赶去陪护,离婚之后也不太方便让前妻帮忙照顾老人。我还有个妹妹已经移民了,很少回国。

  任律师:那么,你和敬老院协商过担责的事吗?

  孟先生:协商过了。

  任律师:敬老院的相关负责人怎么说?

  孟先生:敬老院认为他们已经尽到了照看和送医义务。还说我父亲入住敬老院时已经年逾七十,且患有高血压和糖尿病的并发症,他们已经尽力陪护了。他们还表示,父亲摔倒后的骨折情况,和死亡并没有必然性的联系。还说起我为父亲办理入住手续时,没有按照敬老院的规定预存就医押金,敬老院已经在后期垫付了我父亲相关的治疗费用。

  任律师:这么看来,敬老院没有第一时间将老人摔伤的事情通知家属确有过失,但是在随后的送医和看护照料中,也算尽心了。作为家属,你也应该尽早赶往医院陪护病重的父亲。

  孟先生:我自知没有飞速赶往父亲的病榻之侧,确实也很遗憾没能多尽些孝心。

  任律师:依照常理,一般的腿部骨折确实很难引发死亡。如果你仍认为敬老院应该为你父亲的病故承担责任,也可以去法院起诉。法院会对你父亲摔倒后骨折未及时治疗与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鉴定。

  孟先生:我明白了,谢谢您!

  任律师:不客气。

  撰稿人:王晨

  文章类型:C

  审核主编:董主编

  审核律师:冯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