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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广东深圳买卖合同纠纷案胜诉

2025-04-01 10:28:55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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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深圳泉盛(化名)公司遭遇棘手难题:买家冒用他人名义签订27万余元钻石买卖合同,收货后又拒不支付货款。为维权,泉盛公司求助冠领(深圳)律所。在冠领律师的助力下,2024年12月,法院判决买家肖某与被冒名者共同支付全部货款及违约金,泉盛公司的损失得以弥补。

2024年,深圳泉盛公司与自称“笑笑”的客户进行钻石交易,交付价值27万余元的钻石后,货款却未能收回,泉盛公司遂要求补签购销合同及对账。此时,“笑笑”出示了张女士的身份证照片,并以张女士的名字签署了相关文件。但后续泉盛公司发现,“笑笑”的真实身份并非张女士,而是肖某。泉盛公司意识到自身权益受损,遂委托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维权,汪琴律师接受律所指派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接到委托后,深入研究案件细节,全面收集各类证据,包括双方的沟通记录、货物交付凭证、购销合同、对账确认函等。庭审中,冠领律师指出,虽然肖某冒用张女士名义与泉盛公司交易,但实际交易是在泉盛公司和肖某之间发生的,合同内容反映了双方真实的交易意愿,合同合法有效,肖某理应支付欠付货款及违约金。同时,张女士出借银行账户、微信账户并提供身份证照片,使泉盛公司有理由相信交易对象是张女士,张女士对自己出借身份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应有所预见,需与肖某共同承担付款责任。

2024年12月,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观点,判决肖某、张女士向泉盛公司支付货款27万余元及相应违约金。

判决书

判决书

判决书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