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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北京丰台排除妨害纠纷案胜诉

2025-04-01 10:34:58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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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北京丰台的司女士因舅舅王先生多次阻挠她对名下房产的正常使用,遂向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求助。在冠领律师的代理下,法院判决王先生立即停止妨害行为。事后,司女士赠送一面锦旗以表感谢。

2019年,司女士从母亲那儿获得了一套北京丰台的房屋。舅舅王先生得知后,以司女士的母亲患有老年痴呆、房屋买卖无效为由,多次撬锁、在门口张贴“此房有争议”大字报,导致房屋无法正常使用。为此,司女士求助到冠领律所,冠领律师石文杰受指派代理此案。

接手此案后,冠领律师深入梳理案件细节,并指导司女士收集了报警记录、换锁收据、现场照片及录像、房产证等关键证据,随后代理司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庭上,律师指出:根据《民法典》规定,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根据物权登记公示原则,案涉房屋产权人目前为司女士,司女士作为房屋所有权人,依法对案涉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王先生撬锁及张贴告示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司女士行使上述权利,应当立即停止。

2025年1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王先生立即停止妨害行为。

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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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陈雨欣

审稿人: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