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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上海浦东新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依法助被告人获缓刑

2025-05-20 10:19:12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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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冠领律师担任上海浦东新区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被告人的辩护人。本案中,律师针对被告人的从犯地位、自首及退赃情节,多次与检察机关沟通,结合审计报告与退赃事实,论证其符合缓刑适用条件。最终法院采纳律师辩护意见,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

阚某于2017年至2022年担任上海某投资公司业务员期间,参与非法募集资金合同金额6700万元,未兑付440万元。2023年4月,阚某经电话通知到案后被取保候审,期间主动退赃10万元,并在审理阶段追加退缴60万元。

阚某被刑事立案后,因涉案金额巨大且面临实刑风险,其家属紧急委托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介入,律所指派律师姚宇、郝云云代理本案。律师接案后第一时间会见阚某,梳理其在公司中的从属角色及具体涉案行为,确认其仅负责产品宣传并无决策权。随后,律师与检察机关反复沟通,提交审计报告、退赃凭证等证据,强调阚某的自首情节及认罪认罚态度,并针对“从犯”地位提交多份同案人员供述作为佐证,逐步推动办案机关认可量刑从宽依据。

律师指出,阚某虽参与非法吸收公共存款,但作为基层业务员,未参与资金募集决策或支配,依法应认定为从犯。阚某经传唤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构成自首。此外,阚某在审查起诉前退赃10万元,审理期间再退60万元,积极挽回损失,符合《刑法》第67条、第72条关于减轻处罚及缓刑的规定。结合《刑事诉讼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律师主张对阚某适用缓刑,避免刑罚过苛。

法院最终判处阚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委托人成功获得缓刑。

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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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李晓雯

审稿人: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