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20 10:25:23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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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冠领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广东省深圳市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取得显著成果。本案中,律师紧扣被告人自首、认罪认罚等从轻情节,多次与检察机关沟通量刑建议,最终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将量刑建议从一年六个月调整为一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000元。
2023年10月,朱某向诈骗分子提供名下银行卡、手机卡及U盾密码器,导致被害人被电信诈骗441万元。朱某于2023年10月被合肥警方抓获,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朱某被刑事拘留后,家属紧急联系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律所指派律师张兵代理此案。律师接案当日即预约会见,详细了解朱某的涉案经过及与上家的沟通细节。针对办案机关指控的“明知他人实施犯罪仍提供帮助”的关键点,律师多次与检察机关沟通,提交朱某无犯罪前科、未实际参与诈骗分赃等材料,并强调其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等情节。同时,律师结合电子数据恢复结果,说明朱某删除聊天记录的行为不构成隐匿证据,进一步夯实从轻处罚依据。
律师分析认为,根据《刑法》第287条之二,构成帮信罪需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帮助。本案中,朱某虽未直接实施诈骗,但其在明知上家可能用于犯罪的情况下提供支付工具,符合帮信罪要件。律师指出,朱某系初犯,自首情节明确,且认罪认罚态度诚恳,依法应减轻处罚。此外,朱某未实际获利、未参与诈骗实施等情节,亦为从宽处理提供了事实支撑。
法院综合考虑冠领律师辩护意见及案件情节,最终判处朱某有期徒刑一年,罚金3000元。
撰稿人:李晓雯
审稿人: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