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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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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上海闵行撤销不予受理决定书案,帮助委托人达成落户诉求

2025-07-15 13:46:15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因临近高考的养女户口迟迟无法迁入家庭户,上海闵行一对养父母向冠领律所求助。2025年5月,冠领律师通过行政诉讼与沟通协调双管齐下,助养女在高考前顺利落户,获赠锦旗。

2008年4月,吴先生与妻子在浙江台州收养了弃婴小吴。在办理了落户手续后,吴先生夫妇将小吴带至上海共同生活。直至2020年,吴先生夫妇才知晓当初未办理收养登记证,为补办收养登记证,小吴的户籍被迁至收养地福利院。然而,完成补办后,有关部门却做出《户口事项不予受理决定书》,致使小吴的户口迟迟无法迁回。2024年底,因临近高考,为尽快解决户口问题,吴先生夫妇向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求助。冠领律师陶丽娟受律所指派代理此案。

结合小吴的实际情况,冠领律师代理其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为尽快促进案件得以解决,律师锲而不舍地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强调吴先生夫妇事实收养了小吴,又基于指示办理完成相关手续,未办理收养登记证的不利后果不应由两人以及小吴承担,故双方的事实收养关系应自2008年4月派出所登记之日起成立。而此后小吴一直与吴先生夫妇在上海共同生活,已符合当地入户条件。

2025年5月,在冠领律师不懈努力下,帮助小吴在高考前顺利落户。争议得到实质性解决后,吴先生一家申请了撤诉。案件结束后,吴先生一家特送上一面锦旗以表感谢。

判决书

判决书

撰稿人:李姗珊

审稿人: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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