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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福建福州确认赠与合同无效纠纷案胜诉帮助老人讨回房产

2026-01-14 17:00:38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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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月,为帮助女儿小秦办理贷款,福建福州的惠女士瞒着丈夫秦先生将夫妻共同房屋过户到了小秦名下。2025年,惠女士与秦先生要求小秦返还房屋时遭到拒绝。为了维护自身权益,秦先生委托北京冠领(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维权。近日,在冠领律师的代理下,法院判决案涉赠与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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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惠女士与丈夫秦先生在福州共同购买了一处房产,并登记在自己名下。2021年1月,女儿小秦为办理贷款请求惠女士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并承诺还清贷款后立即返还房屋。当时秦先生患病,此事并未让他知道。2025年,该房产被纳入征收范围。因老两口仅有此一套房屋,为早日办理征收手续拿到补偿,他们要求小秦返还房屋,但小秦却以贷款未还清、房产仍处抵押状态为由拒绝返还。为帮助小秦渡过难关,惠女士甚至借款47万元给女儿还贷解押,可小秦收款后仍未履行承诺。无奈之下,秦先生求助到北京冠领(福州)律师事务所,冠领指派律师陈春梅、周艺炫代理老人起诉维权。

  接受委托后,冠领律师迅速定位本案核心:一是证明案涉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惠女士单方赠与构成无权处分;二是证实所谓赠与并非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律师指导秦先生固定了购房合同、产权登记信息、婚姻关系证明等证据,夯实房产的夫妻共同财产属性。同时,重点梳理了惠女士与小秦之间关于过户贷款、事后返还的沟通记录以及惠女士后续转账47万元催其还贷解押的凭证,随后代理秦先生向法院提起了确认赠与合同无效之诉。

  法庭上,小秦辩称:

  此前父母已将另一套房产赠与儿子,本案房产份额是补偿自己,且秦先生多年患病,家事均由惠女士做主,其对赠与事宜知情并默许。

  冠领律师指出:

  案涉房产系秦先生夫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惠女士未经共有人秦先生同意,擅自将整套房产赠与女儿,侵犯了秦先生的合法财产权益,构成无权处分。在秦先生不予追认的情况下,该处分行为依法无效。小秦作为女儿,明知房产是父母唯一住房,在未支付合理对价的情况下接受“无偿赠与”,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法定要件。

  2025年8月,审理法院对本案作出判决:确认惠女士赠与小秦房屋的行为无效。老两口的权益得到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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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写人:杨佳钰

  审核主编:张冠彬

  稿件类型:原创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