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8789-888

冠领律师代理广东广州劳动纠纷案确认两段劳动关系拿到29.1万余元

2026-01-15 14:42:01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阅读:83


  2025年8月,在广州工作的龚先生因公司经营不善被辞退。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他委托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维权。2025年12月25日,在冠领律师的专业代理下,广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确认龚先生与两家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并裁决两公司共同支付龚先生工资差额、加班费差额、未休年休假工资差额及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等共计29.1万余元。

冠领律师代理广东广州劳动纠纷案确认两段劳动关系拿到29.1万余元-1

  2017年5月,江西的龚先生入职广州明华公司担任维修工一职。因明华公司经营不善,自2024年1月起,他被派往明华公司的合作伙伴谷城公司工作,并接受其管理、指派。2025年8月30日,明华公司、谷城公司分别以经营困难、协商降薪未果为由向龚先生发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由于对方尚欠龚先生工资、加班费等,为了维护自身权益,龚先生便向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求助,冠领律所经研判指派朱启立律师代理他维权。

  接受委托后,冠领律师迅速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微信聊天记录、个税与社保缴纳凭证、解除通知书等多项证据,形成龚先生与两家公司均存在劳动关系、对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据链。冠领律师精准计算加班费、赔偿金等后代理龚先生向广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了仲裁。

  仲裁庭上,谷城公司称自己仅承揽明华公司的业务并代发工资,与龚先生不构成劳动关系,且加班已安排调休,自己的解除行为合法。冠领律师指出,谷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直接管理龚先生,不仅为其发放工资并缴纳社保,还出具了加盖公章的解除证明,事实用工特征明显,符合劳动关系认定标准。另外,对于解除理由,两家公司均未举证证明经营状况恶化及协商过程,故应被认定为违法解除。

  针对加班费问题,明华公司称已安排龚先生调休,冠领律师称依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指出法定节假日加班并不适用调休,且两家公司未举证证明龚先生已进行相应的调休,故应当支付加班费。

  最后,冠领律师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6号)第四十四条规定,指出两家公司并未提交证据证明其生产经营客观情况,也未举证证明曾与龚先生协商降薪,对此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两家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支付龚先生赔偿金。

  2025年12月25日,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对本案作出判决:确认龚先生与上述两家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两家公司共同向他支付工资差额、赔偿金等共计29.1万余元。(文中公司名称均为化名)

冠领律师代理广东广州劳动纠纷案确认两段劳动关系拿到29.1万余元-2

冠领律师代理广东广州劳动纠纷案确认两段劳动关系拿到29.1万余元-3

冠领律师代理广东广州劳动纠纷案确认两段劳动关系拿到29.1万余元-4

  撰写人:杨佳钰

  审核主编:张冠彬

  稿件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