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16 14:37:06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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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广东省深圳市某区人民检察院对方酷涉嫌盗窃罪一案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方酷(化名)因一时糊涂多次盗窃汽车轮胎转卖,涉嫌盗窃罪,冠领律师担任其辩护人,系统论证法定从轻情节,获得检察院采纳辩护意见,认定其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2024年12月,方酷游走在惠州、深圳的小巷,用工具卸下路边车辆的轮胎。这个年仅21岁的青年,原本在深圳有正当工作,却因一时贪念,在半个月内四次盗窃轮胎转卖废品站,涉案金额数千元。同年12月30日,案件被公安机关侦破,方酷在深圳市被抓获。
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方酷的家属委托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师张弦受律所指派担任本案辩护人。律师接手案件后,发现虽然方酷实施了多次盗窃行为,但案件存在多个法定从轻情节:方酷系初犯,涉案金额不大,且归案后认罪态度良好,积极退赔并取得谅解,社会危害性较小。
基于这些关键点,律师向检察院提交了详细的法律意见书。意见书着重阐述了以下几点:方酷自愿认罪认罚,并已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其积极退赃退赔,所有被害人的损失都得到了弥补,且被害人均出具谅解书,建议司法机关从宽处理;本案系非暴力犯罪,方酷系初犯,人身危险性小;方酷年轻且有正当工作,具有挽救和教育的可能性。
检察院经审查后,采纳了冠领律师的辩护意见,认为方酷虽然实施了盗窃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已取得所有被害人谅解,且无前科劣迹,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2025年3月27日,检察院对方酷作出不起诉决定。
这起案件的处理结果,充分体现了我国司法机关对轻微刑事案件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的司法理念。对于初犯、偶犯且情节轻微的年轻人,在依法办案的同时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这既是对法律尊严的维护,也是对年轻人未来的期许。



撰稿人:霍雨菲
审稿人:段光平
文章类型:原创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