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5-12 10:26:36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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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初,陈玉树、齐颖夫妇借款给同乡陈建宇后,对方逾期不还,冠领律师代理二人向广州市某区法院提起诉讼。面对被告“系委托炒股款项、非借款”的抗辩,律师通过组织证据、精准适用举证责任规则,获得法庭采纳原告方观点,判决陈建宇10日内返还借款。
陈玉树夫妇与陈建宇是同乡。自2020年8月起,陈建宇以资金需要为由,通过微信陆续向陈玉树夫妇借款。陈玉树夫妇基于信任,通过微信转账、红包等方式累计向陈建宇支付款项达数万元。然而,借款到期后,陈建宇仅分两次归还了5300元,余款经夫妇二人多次催要,再无下文。无奈之下,陈玉树夫妇委托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提起诉讼,律师李峰莉受律所指派代理本案。
庭审中,陈建宇声称双方不存在借贷合意,款项性质为投资款,并提交了部分微信群聊截图作为证据,试图否认借款关系。

面对被告的否认,冠领律师向法庭系统出示了完整的微信转账凭证,这些凭证清晰、连续地记载了资金从原告流向被告的过程。随后律师向法庭提交的陈建宇与陈玉树夫妇之间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在原告2022年催促还款时,被告并未否认欠款事实,反而作出了“每个月10号左右转300元给你”的承诺。这一证据,反驳了被告关于“款项非借款”的抗辩,间接证明了双方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针对被告提出的“委托炒股”抗辩,律师认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陈建宇主张案涉款项为委托投资款,应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但陈建宇提交的所谓“炒股”证据,既无法与涉案具体款项对应,真实性也存疑,达不到法律要求的证明标准。因此,其抗辩依法不能成立。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2026年1月23日,法院判决陈建宇需10日内向陈玉树、齐颖偿还剩余借款本金53900元,并支付自2022年3月11日起的相应资金占用利息。
在民间借贷纠纷中,保留转账凭证和催收记录对于后续维权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冠领律师凭借对证据规则的娴熟运用和对案件焦点的精准把握,成功帮助当事人锁定了核心债权。(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名字均为化名)



撰稿人:霍雨菲
审稿人: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