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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妹持遗嘱称获得母亲全部遗产,冠领律师以遗嘱无效助姐姐继承应得份额

2025-06-09 10:05:36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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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石景山的一栋老居民楼里,孙家三兄妹围坐在一起,气氛很是凝重。小弟孙鹏率先打破沉默:“二姐,且不说我和大姐都不知道母亲留了遗嘱,就看这遗嘱上名字都写错了,这能作数吗?”

2023年5月,孙家三兄妹的母亲周春芬因病去世。携手处理完后事之后,老二孙薇拿出了一份“遗嘱”,称母亲已将全部遗产留给了她。母亲名下有两套房产,还有数十万存款,这样“偏心”的处置方式让小弟孙鹏和大姐孙慧很是意外。

在认真看了遗嘱后,两人心中的疑惑更深这份遗嘱落款处母亲的签名写成了“周春分”,而落款时间也是在其确诊患有老年痴呆以后。面对弟弟和大姐的质疑,孙薇却坚称这就是母亲的真实意思,双方谁也不让谁,矛盾一触即发。

妹妹持遗嘱称获得母亲全部遗产,冠领律师以遗嘱无效助姐姐继承应得份额

2024年初,孙鹏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希望通过法律程序解决此事。接到法院传票时,孙慧正擦拭着母亲的遗像,手足之情因为遗产闹到这个地步,作为家中长姐,她的心中很不是滋味:“这样争下去不是办法,我得找律师问清楚……”

于是,在朋友的推荐下,孙慧来到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求助。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委托,指派了在继承纠纷领域经验丰富的刘倩律师代理此案。了解案情并仔细研究案涉遗嘱后,冠领律师指出:“有两个关键问题:一是遗嘱形式上存在瑕疵,二是被继承人立遗嘱时的行为能力存疑。”见孙慧眼神迷茫,冠领律师进一步解释:

首先,这份遗嘱并非周春芬亲笔所写,内容部分均是打印,仅落款处有周春芬的签名。但依据法律规定,打印遗嘱需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而这份遗嘱上只有周春芬自己的签字,还是写错了字,形式上存在重大瑕疵。

更重要的是,根据周春芬的病历、邻居及保姆的证人证言,周春芬早在2000年就已经存在老年痴呆,病情一直没有好转。遗嘱签署日期为2006年,彼时周春芬显然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故该遗嘱应属无效。

妹妹持遗嘱称获得母亲全部遗产,冠领律师以遗嘱无效助姐姐继承应得份额

“既然遗嘱无效,您母亲的遗产自然要依照法定继承处理。”律师的话让孙慧茅塞顿开,对此后的诉讼充满了信心。随后,冠领律师代理孙慧出庭应诉。

庭审中,孙薇表示:“母亲晚年都和我生活,她说了遗产都要留给我。”冠领律师从签名瑕疵到行为能力展开了论证:“目前证据显示,遗嘱存在签名错误、缺见证人等问题,而被继承人的病历直接指向其民事行为能力不足。在此情况下,这份遗嘱不应作为认定依据。”

法院最终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案涉遗嘱无效,周春芬的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经过细致核算,法院于2025年2月作出《民事判决书》,孙慧分得两套房产的相应利益各三分之一、补偿款9万余元。案件结束后,孙慧特意定制了一面锦旗送到律所以表感谢。

这场持续两年的继承纠纷因一份“无效”遗嘱而起,而法律对遗嘱形式的严格规定,本质上是为了确保立遗嘱人真实意愿的表达。一份有效的遗嘱,不仅要清晰完整,更要经得起法律的推敲,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纷争。(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李姗珊

审稿人: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