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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北京东城委托合同纠纷案胜诉

2025-07-14 13:45:46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2025年初春,北京东城的李守诚带着一叠厚厚的材料,走进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李守诚神色凝重,手中的文件承载着一桩跨越十余年的纠纷。接待李守诚的是律所指派代理此案的袁雨露律师,听完李守诚的叙述,一桩因委托拍卖引发的合同纠纷脉络逐渐清晰。

2011年,李守诚与东城一家拍卖公司签订了《关于专场拍卖会的补充协议书》,约定由该公司为李守诚的156件拍品举办专场拍卖会,李守诚需一次性支付300万元服务费。当年4月,李守诚按约定转账300万元,拍卖公司也出具了盖有财务章的收据。然而,这场拍卖会最终未能举办,退款事宜成了难题。

多年来,李守诚多次联系拍卖公司,拍卖公司仅通过法定代表人李婉清退还了80万元。2014年3月,李婉清先后出具借条和欠条,承诺分别偿还20万元(一个月内)和200万元(15个月内),但此后便再无动静。220万元的欠款像块石头压在李守诚心头,李守诚最终在2025年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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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接手案件后,仔细梳理了所有证据:补充协议、银行转账记录、拍卖公司出具的收据、李婉清手写的借条和欠条,每一份材料都被反复核对。律师发现,虽然转账是付给个人账户,但收据明确盖有公司财务章,且李婉清作为法定代表人的还款行为和书面承诺,已构成债务加入,这为后续主张两被告共同承担责任提供了关键依据。

“这些证据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足以证明欠款事实。”冠领律师在与李守诚沟通时,清晰地分析了案件的核心要点,“拍卖公司未履行合同义务,理应退款;李婉清的承诺让李婉清成为共同债务人,我们可以要求二者共同偿还剩余款项。”随后,冠领律师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庭审当天,拍卖公司和李婉清经法院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出庭应诉。冠领律师在法庭上条理清晰地陈述案情,提交了所有证据,强调拍卖公司和李婉清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视为放弃诉讼权利;补充协议合法有效,拍卖公司未能举办拍卖会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退款义务明确;李婉清的还款行为和书面承诺已构成债务加入,李婉清应与公司共同承担责任。同时,律师指出李守诚自愿将过高的利息主张调整为合理标准,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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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法院判决拍卖公司和李婉清共同偿还剩余款项220万元,并按不同时间段、不同标准支付相应利息,案件受理费和公告费也由拍卖公司和李婉清承担。

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李守诚紧锁的眉头终于舒展。这场跨越十余年的纠纷,在冠领律师的专业代理下画上了句号。法律的公正,终究为诚实守信者撑腰,让违约方承担了应有的责任。此案例也提示,签订合同时需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留存好相关凭证;遇纠纷时,及时借助专业法律力量维护自身权益,方能更高效地解决问题。(除冠领律师外,本文人物均为化名)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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