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09 11:50:27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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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初,在广东惠州工作的耿庆华(化名),因突发左侧腰腹部剧烈绞痛,被送往医院。检查发现是左侧输尿管结石并伴有肾积水。4月6日,医院为他做了手术,一切顺利,体内留有一根支架管,医嘱要求四周后返院拔除。

2023年5月9日,按照医嘱,耿庆华回到医院进行这个看似简单的拔管操作。然而,意外就在此刻发生。医生在操作过程中不慎损伤了他的尿道和直肠,情况瞬间变得危急。医院不得不紧急为他实施第二次大手术。这次手术让耿庆华的肠道被临时改道,腹部留下了一个造瘘口,需要随身携带造口袋,生活陷入极大不便与痛苦。
这次医疗事故的后果远未结束。带着造瘘口,耿庆华在医院住院等待后续的手术,但医院迟迟没有安排。在漫长的等待和煎熬中,直到2023年8月,他才被转院,接受了第三次手术,并在同年9月出院。从第一次入院到最终康复,他累计住院长达132天,身心备受折磨。
事故发生后,责任认定和赔偿成为焦点,心力交瘁的耿庆华联系了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师叶爱丽受律所指派担任其委托代理人。冠领律师接手后,仔细研究全部病历,建议耿庆华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医院方在得知诉讼消息后,主动与耿庆华和冠领律师展开磋商,双方初步约定通过委托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确定责任与赔偿,由医院方承担鉴定费,耿庆华方撤诉。
随后,双方共同委托了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鉴定机构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医院在诊疗行为中存在过错,其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是主要因素,原因力大小为56%-95%;同时,耿庆华的伤情构成了九级伤残。然而,拿到鉴定报告后,医院方面并不愿按照鉴定意见进行足额赔偿。无奈之下,耿庆华委托冠领律师再次提起诉讼。
二次起诉后,冠领律师制定了详细的诉讼策略。核心目标是:依据司法鉴定意见,主张医院承担接近上限的过错责任(95%),并据此计算包括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在内的全部法定赔偿项目。
法庭上,医院方虽然对事故本身和鉴定结论不持异议,但在责任比例和具体赔偿项目上提出了抗辩。医院主张,直肠损伤属于此类手术的已知并发症,且术前已履行告知义务,因此自身过错程度不应过高,责任比例不应超过65%。同时,他们对医疗费、护理费标准、精神损害抚慰金金额等也提出了异议。

针对医院的抗辩,冠领律师指出,司法鉴定已明确医院的过错是“主要因素”,原因力区间为56%-95%。这一定性本身就排除了“轻微过错”或“难以避免的并发症”的可能性。考虑到拔管操作本身的技术性、损伤后果的严重性以及给患者带来的巨大、长期的身心痛苦,请求法庭采纳95%的责任比例,是合理且符合事实的。律师强调,术前的知情同意,不能免除医院因违反诊疗规范、操作不当而应承担的侵权赔偿责任。
在赔偿计算上,冠领律师提交了完整的证据链,包括所有医疗费票据、证明误工损失的工资银行流水、用于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的亲属关系证明等,为每一项诉讼请求提供了扎实支撑。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律师结合患者因医疗事故导致九级伤残、承受造瘘术巨大身心痛苦的实际情况,主张2万元,合情合理。
2025年10月21日,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核心意见。法院认为,综合鉴定意见及全案情况,被告医院的过错是损害发生的主要原因,应采纳原因力大小的上限95%。随后法院逐项核定了耿庆华的各项损失,结合医院承担的过错比例判决医院总计承担47万余元,扣除已垫付款项,医院还需向耿庆华支付42万余元。
对于耿庆华而言,这份判决不仅是一笔应得的赔偿,更是对其所受痛苦和公正诉求的法律认可。冠领律师凭借对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专业知识的掌握,有效运用司法鉴定这一关键证据,成功说服法院采纳了最高的过错责任比例,并通过精准的法律计算,为委托人争取了合法赔偿,维护了患者的生命健康权和财产权益,展现了专业律师在医疗维权领域的重要价值。



撰稿人:霍雨菲
审稿人:张冠彬
文章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