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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集资3亿,院长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冠领律师依法争取量刑突破

2026-04-22 11:42:2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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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河北保定医疗界,爱康医院曾是一家颇有名气的医疗机构。然而,从2005年开始,这家医院逐渐走上了一条危险道路。由于经营扩张和购买设备需要资金,医院管理层想出了一个办法:向社会借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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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任医院法定代表人、院长的王瑞祥,与副院长多次商议后,决定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通过医院员工“口口相传”的方式,吸引社会公众将钱借给医院。他们印制了正规的《借款合同》,月息从1%逐渐涨到最高的2%。十三年间,资金像雪球般越滚越大。经司法会计鉴定,医院累计向514人吸收资金超过3亿元,最终造成巨额资金未能偿还。

  2018年,资金链终于断裂,医院停止支付本息,随后申请破产。2023年8月,时年78岁的王瑞祥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024年5月,副院长也被逮捕。检方指控爱康医院及王瑞祥与副院长均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并对王瑞祥提出明确量刑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面对重罪指控和明确的五年刑期建议,王瑞祥及其家人委托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代理本案,律师张秀明受律所指派代理王瑞祥的辩护人。

  冠领律师接手案件后,仔细查阅了数十卷案卷材料,特别是那份关键的司法会计鉴定报告。法庭上,律师首先对案件基本性质提出辩护,指出医院借款对象多限于职工亲友圈层,资金也用于实体经营,从行为危害性上为当事人争取理解。同时,律师重点对那份作为定罪量刑核心依据的司法会计鉴定报告提出了专业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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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认为,这份跨度十三年的鉴定,可能存在将不同时期、不同法律主体(医院历经改制和更名)的账目混合计算的问题。在长达十三年的集资过程中,存在大量“集资参与人收回本息后又重复投资”的情况。也就是说,很多所谓的“吸收资金”实际上是旧债还清后的“新借款”,是同一笔钱在时间上的延续,而非完全新增的社会危害。然而,鉴定报告在计算犯罪总额时,可能将这些“复投”金额重复计算,导致认定的犯罪数额虚高。

  律师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指出,“复投”数额在计算犯罪总额时不予扣除,但法庭在量刑时需要充分考虑这一情节。据此,律师向法官陈情,王瑞祥年事已高,到案后能如实供述主要事实,且本案时间跨度极长,存在大量“复投”情况,社会危害性的累积不应被简单等同于最终认定的巨额数字。因此恳请法庭综合全案情节,在量刑时充分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王瑞祥予以从宽处理。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辩护意见,结合被告人能如实供述、已退赔部分损失等情节,决定对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进行调整。2025年11月7日,法院做出判决,被告人王瑞祥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十五万元。这一刑期,比检察院最初建议的五年减少了一年。

  结案后,王瑞祥的家属特意定制锦旗送给冠领律师致谢。对于已近八旬的王瑞祥而言,在涉案金额数亿元的重罪案件中,能够获得低于公诉机关建议的刑期,是一次实实在在的、宝贵的量刑突破。冠领律师通过精准把握案件核心量刑情节,运用专业的财务和法律知识进行有效辩护,在法定幅度内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较轻的刑罚,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名字及涉案医院名称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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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霍雨菲

  审稿人:董振杰

  文章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