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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5 11:19:34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2024年2月,上海市宝山区的陈先生因被杨女士骑车撞伤,向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求助,希望让对方赔偿自己损失。在冠领律师的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杨女士承担65%的赔偿责任。
2024年2月7日上午9时许,陈先生驾驶电动自行车时,与正在超车的杨女士发生碰撞,双方倒地受伤。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但未能明确责任划分。陈先生遂求助到冠领上海分所,律师顾蓉受律所指派代理此案。
介入案件后,冠领律师仔细分析了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事故证明》,虽然该证明未明确划分责任,但其中提到“杨女士在超越同向行驶的陈先生时未注意安全距离”,这为后续责任认定提供了重要依据。此外,律师调取了陈先生的医疗记录、住院费用清单及司法鉴定报告,确认其伤情构成伤残等级,并据此精确计算了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在证据充分的基础上,律师代理陈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考虑到诉讼周期较长,且杨女士对事故责任有一定认可,律师决定采取“以诉促调”的策略,在庭审前积极与对方沟通。
2025年4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杨女士承担65%的赔偿责任,共计16.5万元,扣除杨女士先行支付给陈先生的费用5万元,杨女士实际应支付给陈先生11.5万元。
撰稿人:陈雨欣
审稿人:张冠彬